日前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交通运输部等4部门印发通知,将支持海洋经济发展,促进就业创业。
·稳定扩大海洋传统产业就业规模,培育发展现代渔业产业,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、远洋渔业基地等,加快推进港航基础设施现代化,加力挖潜涉海就业空间。
·创新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就业增长点,培育壮大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,加强能源勘查、海水淡化、深海勘探开发、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领域新职业的开发、申报和认定。
·支持发展海洋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,推出海洋文化和创意产品,打造高质量旅游品牌,大力发展航运金融、保险仲裁等现代航运服务业,支持发展高端航运人才集群,拓宽职业发展渠道。
·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,支持航运企业加强自有船员队伍建设,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,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、社保补贴等政策,对不裁员、少裁员的用人单位,按规定落实稳岗返还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。
·优化人岗匹配对接服务,探索编制海洋经济紧缺人才相关目录,支持利用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、海洋合作发展论坛等平台举办招聘活动。
·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,研究实施“蓝色工匠”培育计划和“引陆下海”计划,支持人工智能、新材料、先进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陆地领域的尖端技术应用于海洋,引导相关高素质人才向海洋领域转移。
·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,加强海洋经济领域企业用工指导,引导相关企业健全科学合理的船员轮班休假制度,充分发挥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,推动建立多层次、网格化的船员权益保障体系。